標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採購及其他核銷案件降低廉政風險重要原則及機關辦理小額採購之採購作業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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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北市教育局114年8月20日新北教政字第1141689826號函: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採購及其他核銷案件降低廉政風險重要原則:
一、公款法用與公款公用同等重要,即便未貪圖自身利益,處理與金錢、財物 相關事項如有不實登載仍可能涉犯刑事責任。
二、採購及核銷各項流程之登載及所附單據務必真實,以免觸法。
三、驗收時應確認廠商依約履行。
四、採購應視金額級距,依法定流程辦理,不得意圖規避政府採購法而分批採 購,以免遭質疑登載不實或圖利廠商。對於分批採購之認定及小額採購流程可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機關辦理小額採購作業指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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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本站 來源:
孟恬薪 日期:2025-09-09 09: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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