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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張燕婷      分機:621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學生日常生活要點】

一、服裝儀容

  1. 每週三穿著便服,穿著便服須佩戴活動式名牌。
  2. 每週一、二、四、五穿著制服或運動服,並須縫上名牌。
  3. 穿著校服或運動服時,上衣不強制紮入褲內,整體須保持乾淨整齊。

二、學生上學

  1. 學生應於7:20~8:00到校,避免提早到校或遲到。
  2. 因特殊原因提早到校者,請在合作社旁集合,並聽從志工指導。
  3. 儘量在家吃完早餐後再上學。
  4. 上學途中不得邊走邊吃,並注意交通安全。
  5. 依安全走廊地圖所示之交通導護崗哨通行,勿任意穿越馬路。
  6. 遇陌生人搭訕時,應儘速離開,並向導護商店、鄰近商家或可信任的大人求助。

三、通學接送

  1. 學生儘量步行上學;如須家長接送,請配合學校接送動線,採「即停即走」方式。
  2. 校門口正前方為學生進出主要動線,禁止停車及臨停,以維護學生通學安全。
  3. 家長騎乘機車接送學生時,請務必戴好安全帽,機車勿騎上人行道。
  4. 除特殊狀況外,家長請勿進入校園接送學生;如有必要進入校園,請至警衛室登記換證。

四、送物到校

  1. 請家長儘量避免送物品到校,以免影響學生上課及校園秩序。
  2. 如有必要送物品到校,請將物品放置於警衛室旁置物架。
  3. 物品請清楚註明學生班級、姓名,以利辨識及領取。
  4. 為維護校園安全,家長請勿進入校園。
  5. 請家長自行通知孩子於下課時間至警衛室領取物品。

五、學生外出

  1. 學生到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參加課後照顧班的學生亦同。
  2. 遇特殊情況須外出時,應由學生家人與導師填妥「學生外出單」,經警衛確認後始得離校,禁止學生自行離校。
  3. 半天班學生如固定不在校用餐,須提前離校者,應由家長依學校規定提出申請;離校後之安全由家長負責。

六、放學離校

  1. 學生放學後應直接回家,不在學校或路上逗留。
  2. 回家後如需外出,應告知家人前往地點及預計返家時間。
  3. 由家長或安親班人員接送者,請至指定之家長或安親班接送區等候。
  4. 放學後非經師長同意,不得在校逗留。

七、雨天安全

  1. 平時可準備輕便雨衣放置於書包或抽屜內。
  2. 雨天上、放學請儘量穿著雨衣,以維護行進安全。
  3. 路隊行進時不得推擠;行經樓梯應小心,並輕聲慢行。
  4. 攜帶雨傘之學生,放學時請至學務處旁穿堂集合,統一放學。

八、校園秩序

  1. 上課準備:上課前2分鐘聽到預備鐘(或廣播)後,請立即返回教室準備上課;上課鐘響後,應在教室內安靜就座。
  2. 科任上課:班長應先在教室外整隊,帶領全班安靜前往科任教室,並向老師回報未到學生的人數及原因。
  3. 不得擅離:上課期間,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擅自離開教室;如需至廁所或健康中心,應先徵得老師同意。
  4. 課間秩序:下課時間不得在教室、走廊、樓梯及各樓層穿堂奔跑、追逐、玩球、大聲喧嘩或從事危險遊戲。
  5. 走廊樓梯:行進時請靠右慢行、依序通行,不推擠。
  6. 校園安全:嚴禁攀爬或趴坐走廊欄杆、攀爬圍牆、滑行樓梯扶手、推擠打鬧、往樓下丟擲物品或潑水,以及其他危害自己或他人安全的行為。
  7. 物品管理:請勿攜帶危險物品(如刀械、尖銳器具、打火機等)、貴重物品、過多現金,或其他經學校認定可能危害安全、影響學習或擾亂校園秩序之物品到校。

九、兒童朝會

  1. 各年級依排定順序至中庭參加集會。
  2. 每週三兒童朝會時,除至中庭參加朝會之班級外,其餘各班學生請至走廊排成兩排集合,並保持安靜。

十、午餐規範

  1. 各班抬餐桶時間為11:50~11:55,負責抬餐的學生請結伴行動,並注意搬運過程之安全與衛生。
  2. 家長送便當時間為11:30~11:45,請放置於警衛室旁籃子內,本校不負保管責任。
  3. 11:45後送達之便當,請改送至活動中心2號門外等候。
  4. 用餐時間為11:50~12:30。
  5. 為維護學生健康及用餐秩序,12:20以前學生不得離開教室活動。

十一、午間靜息

  1. 午休時間為12:40~13:20,學生應在教室內安靜休息。
  2. 值日生可於午間靜息時間清掃教室或走廊,並保持安靜。

十二、整潔活動

  1. 下午打掃時間為15:00~15:20;半天課打掃時間為10:10~10:20。
  2. 打掃時間應專心完成掃區工作,暫停個人活動,不得打球或嬉戲。
  3. 半天課打掃時間較短,各班可彈性安排時間補足未完成之清掃工作,維持校園整潔。
  4. 愛惜掃具,清掃完畢後應將掃具歸位並整理妥當。
  5. 外掃區及廁所打掃,請由所長或組長帶領同學共同完成。
  6. 打掃結束後,應清點掃具、整理環境,確認掃區清潔完成後再離開。
  7. 打掃時應注意自身安全,不可進行危險攀爬等動作,嚴禁爬上窗臺擦拭窗戶。
  8. 班級垃圾袋請各班自備,並確實做好垃圾分類。
  9. 倒垃圾時間為10:10~10:20及下午打掃時間。

十三、生活禮儀

  1. 早上上學時,遇到校長、主任、老師及導護志工,應主動問好。
  2. 遇到客人或來賓時,可主動說「客人好」或「來賓好」。
  3. 與人互動時,保持禮貌並尊重他人。

十四、入室禮儀

  1. 進入辦公室或其他班級教室前,請先站在門口喊「報告」,經同意後再進入。
  2. 進入辦公室或教室後,應說明來意,不可隨意翻動物品,不得喧嘩或吵鬧。
  3. 離開時,記得說「報告完畢」後再離開。

十五、水電使用

  1. 節約用水、用電,離開教室時應檢查水龍頭、電燈、冷氣等設備是否關閉。
  2. 使用冷氣時,應依本校冷氣使用規範操作,並注意節約用電。
  3. 發現漏水或設備異常時,應立即告知老師或總務處。

十六、廁所使用

  1. 開啟廁所門前,先敲門確認是否有人,使用後隨手關門。
  2. 保持廁所清潔,大小便請對準便器(坑位)。
  3. 使用後記得沖水,衛生紙請依學校廁所使用規定妥善處理。
  4. 不可將雜物丟入大小便器內,以免造成堵塞。
  5. 如廁後使用香皂洗手,落實洗手五步驟:「濕、搓、沖、捧、擦」。

十七、行動裝置

  1. 學生因家庭聯絡需要攜帶行動裝置(如手機、智慧手錶)到校者,應由家長填寫「學生攜帶行動裝置到校申請表」,經學校同意後始得攜帶。
  2. 到校後,行動裝置應關機或調整為靜音,並依班級規定妥善保管,未經師長同意不得使用。
  3. 上課、集會及其他教學活動期間,不得使用行動裝置。
  4. 因學習活動或緊急聯絡需要使用時,應經老師同意。
  5. 違反行動裝置使用規定者,學校得暫時保管行動裝置,並通知家長共同輔導。

十八、數位學習

  1. 使用網路及數位工具時,應遵守網路禮儀,尊重他人。
  2.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拍攝、錄影、錄音或上傳他人的照片、影片及個人資料。
  3. 尊重智慧財產權,不任意下載、複製或散布他人作品。
  4. 遇到網路霸凌、不當訊息或可疑網站時,應立即告知家長或師長。
  5. 未經老師同意,不得任意使用教室電腦、平板或其他數位設備。
  6. 不得自行使用學校數位設備觀看影片、玩遊戲或從事與學習無關之活動。

十九、敬師愛友

  1. 與人交談時注意音量及禮貌,常說「請、謝謝、對不起」。
  2. 尊重師長,上課專心,並按時完成及繳交作業。
  3. 尊重同學、互相關心、友善合作,不欺負或霸凌他人。
  4. 與同學發生衝突時,應冷靜處理並尋求師長協助,不以言語或肢體傷害他人。

二十、學生請假

  1. 學生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到校時,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至校務行政系統辦理請假。
  2. 連續請假三日(含)以上者,須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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