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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實施計劃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101學年度交通安全實施計畫

壹、主旨

一、加強本校學生校內外之交通安全,養成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之習慣。

二、加強本校學生遵守交通法規及交通道德之觀念並能實踐。

     三、增進兒童交通安全知識,認識交通標誌及交通規則,以達到交通安全教育之成效。

     四、防範兒童交通事故的發生,以確保兒童安全。

貳、實施原則

     一、實施對象︰全體學生,教職員工亦配合。

     二、實施原則︰各年級全面實施,並配合各科教學。

參、組織

一、組織︰

          1.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2.任務︰審定本校交通安全計畫。

               3.負責策劃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之各項設施。

               4.協助解決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之問題。

               5.督導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之實施。

二、編組:

1.導護老師編組

2.交通服務隊編組

3.愛心志工編組 

               4.上下學路隊編組

肆、 實施辦法

   一、教育:

    (一)、學校交通安全環境佈置,設置交通安全教育走廊及學區安全地圖。

    (二)、舉辦「交通安全教育宣導週」。

    (三)、辦理「親職教育」,充實家長之交通安全常識,督導子女養成守法守紀的習慣。

    (四)、將交通安全的法律常識,融合在法治教育會考題中或有獎徵答。

    (五)、放映交通安全教育之電視錄影帶,供師生觀賞教學。

    (六)、各科教學:1.彈性課程或校外教學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之認知與實踐。

                    2.綜合活動講示交通安全教育之認知與技能,養成守法觀念。

                    3.各學年依據「國民小學交通安全學習手冊」配合實施交通安全教育。

   二、宣導:

 一、口頭宣導:1.利用週會、朝會、節日慶典安排交通安全教育專題演講。

             2.舉辦交通安全教育有獎徵答。

                  3.配合學校日暨親師懇談會宣導。

                  4.日常生活中機會教育,指導遵守交通安全且養成習慣。

二、文字宣導:張貼「交通安全教育圖片、海報」宣導資料,加強親師生交通安全教育。

三、實施方式:

實施項目

實施要點

實施時間

主辦單位

備註

一、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1、新學年度初,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4人及執行秘書1人、委員11人。

2、定期召開委員會議擬訂各項計畫及實行細則。

9月

 

 

定期

學務處

 

 

學務處

 

二、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教學

1、參照教師手冊教學,編訂交通安全教育教學進度表。

2、各班利用綜合活動或晨間指導交通安全常識。

3、配合各科作聯絡教學。

4、舉辦交通安全有獎徵答。

九月

 

經常

 

經常

經常

學務處

 

導師

 

導師

學務處

 

三、擇項舉辦交通安全教育學藝競賽 

1、交通安全教育常識測驗。

2、舉辦交通安全教育學藝比賽

3、班級繪製交通安全海報。

六月

六月

學務處

學務處

 

四、編組學生通學路隊

 

1、按學生上下學路線編組路隊,填造路隊名冊。

2、遴選各班優秀學生擔任路隊長及副路隊長。

3、導師督導路隊以維護安全。

九月

 

九月

 

經常

生輔組

 

導師

 

導師

 

五、組織交通    糾察隊

1、選拔高年級具服務熱忱學生,組成交通服務隊,協助校門口交通維護工作。

2、每天實施交通服務隊訓練一次。

3、各值週導護負責督導與指揮交通服務隊執行工作。

4、隨時督導考核執行成效。

九月

 

 

經常

經常

 

經常

生輔組

 

 

生輔組

生輔組

 

生輔組

 

六、佈置交通安全教育教學環境

1、校內走廊佈置交通標誌。

2、文化走廊佈置交通安全教育圖片資料,並隨時更新。

3、校園佈置有關設備,供教學。

九月

經常

 

經常

總務處

生輔組

 

總務處

 

七、其他

1、搜集相關資料,以供補充教材。

2、各班作檢討反省。

3、出刊交通安全壁報、標語。

4、逐年充實交通安全教具及設備,供教學之需。

5、舉辦學藝競賽作品展覽。

經常

經常

十二月

五月

 

六月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伍、評鑑

    「交通安全教育」實施成效,於學期末併評鑑表、推薦表及佐證資料備查。

、預期效益

一、透過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促使學童對交通安全能養成尊重生命、知法守法、實踐力行的優良品行。

  二、期使學生能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國民素質。

  三、循序漸進瞭解交通安全內涵與精神,有效提昇全民生活素養。

陸、本計畫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總務主任:            校長: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101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名單

 

附件一

職    稱

 

姓  名

性別

職稱

工作職掌

主任委員

曾秀珠

校長

督導及總理各項事務

副主任委員

簡曉玲

學務主任

兼任總幹事

副主任委員

陳玉芳

教務主任

課程組組長

副主任委員

陳建樹

總務主任

設備組組長

副主任委員

陳怡君

輔導主任

親師組組長

委員

柯淑媛

教師兼生輔組長

兼任執行秘書

委員

簡沛俞

教師兼活動組長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蔡郁芬

家長會委員代表

親職講座聯絡及安排

委員

陳春容

家長會委員代表

親職講座聯絡及安排

委員

許杏安

一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曾馨慧

二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唐明

三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林雪美

四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陳滄德

五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林文雅

六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左玉梅

知識科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環境佈置

委員

宋雨倫

藝能科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環境佈置

 

 

附件二

 

 

簽定目的

結合學校與警察力量,加強防制毒品與不良幫派勢力入侵校園,消弭校園暴力事件,共同維護校園安全,以協力營造「健康安全、溫馨祥和」之學習環境。

約定事項

一、協定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範圍:

舉凡北新國小請求新店分局或碧潭分駐(派出)所處理校園內發生學生霸凌恐嚇勒贖、集體鬥毆打架、吸毒行為、中輟生協尋,校外不良分子入侵校園破壞、騷擾、偷竊、販毒事件及幫派侵入校園發展組織暨其他兒童與少年保護事件等問題,均屬派員支援任務範圍。

二、協定維護校園安全支援項目:

(一)在校區附近廣設巡邏箱,加強巡邏查察。

(二)協助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淨化校園周邊安全空間,保護學生上下學安全。

(三)加強各級學校校慶、畢業典禮或其他校際活動期間之安全維護工作。

(四)加強校園安全宣導。

(五)協尋中輟學生,協助復學。

(六)積極偵辦毒品與不良幫派勢力侵入校園事件。

(七)加強蒐報幫派吸收學生不法事證,提報檢肅。

三、協調聯繫:

(一)協請每學期配合實施校園安全檢測與評估,強化校園安全軟、硬體設施,減少治安死角。

(二)協請規劃結合商家、愛心商店、警察服務聯絡站及交通崗等處所,建構安心走廊,共同維護學生上、放學安全。

(三)協請學務人員參與聯合巡查小組,查察青少年學生易聚集、滋事及不當出入之娛樂、休閒場所。

(四)協請學校教師、學輔人員配合校園訪查,瞭解學生藥物濫用情形與不良幫派組合在學校活動狀況。

(五)協請落實執行「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規定,提供毒品、黑道幫派侵入校園情資。

四、協定通報:

(一)查察發現學生違反毒品防制條例案件、參加不良幫派組織、民俗藝陣或其他偏差行為,密件通報學校加強輔導。

(二)清查校園周邊500公尺內色情、毒品交易、賭博電玩等不良(當)場所資料,密件通報提供學校,俾利學校學輔人員有效管制學生,避免涉足。

五、協定注意事項:

(一)對學校請求處理毒品、不良幫派勢力入侵校園、校園暴力或竊盜等危害校安事件,應立即、優先處理並確實保密,絕對禁止對外發布新聞或公布學校、學生資料與案情,以維護學生權益。

(二)基於尊重校園自主及自治之精神,於學校上課期間,警察人員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校園。惟為配合學校需求,定時或不定時進入校園,協助巡查有無不法,以防制校園暴力事件發生。於偵辦校園內之刑事案件時,應適時知會校方聯繫窗口人員(學務主任或生輔組),並由學務人員全程陪同處理,俾有效因應各項校園突發事件。

(三)警察人員進入校園穿著之服裝(警察制服或便服)與警用車輛,得視事件發生當時之需要,由雙方協商遵行之。

 

 

附件三

安全走廊--訂定事項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101學年度交通安全實施計畫

壹、主旨

一、加強本校學生校內外之交通安全,養成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之習慣。

二、加強本校學生遵守交通法規及交通道德之觀念並能實踐。

     三、增進兒童交通安全知識,認識交通標誌及交通規則,以達到交通安全教育之成效。

     四、防範兒童交通事故的發生,以確保兒童安全。

貳、實施原則

     一、實施對象︰全體學生,教職員工亦配合。

     二、實施原則︰各年級全面實施,並配合各科教學。

參、組織

一、組織︰

          1.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2.任務︰審定本校交通安全計畫。

               3.負責策劃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之各項設施。

               4.協助解決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之問題。

               5.督導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之實施。

二、編組:

1.導護老師編組

2.交通服務隊編組

3.愛心志工編組 

               4.上下學路隊編組

肆、 實施辦法

   一、教育:

    (一)、學校交通安全環境佈置,設置交通安全教育走廊及學區安全地圖。

    (二)、舉辦「交通安全教育宣導週」。

    (三)、辦理「親職教育」,充實家長之交通安全常識,督導子女養成守法守紀的習慣。

    (四)、將交通安全的法律常識,融合在法治教育會考題中或有獎徵答。

    (五)、放映交通安全教育之電視錄影帶,供師生觀賞教學。

    (六)、各科教學:1.彈性課程或校外教學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之認知與實踐。

                    2.綜合活動講示交通安全教育之認知與技能,養成守法觀念。

                    3.各學年依據「國民小學交通安全學習手冊」配合實施交通安全教育。

   二、宣導:

 一、口頭宣導:1.利用週會、朝會、節日慶典安排交通安全教育專題演講。

             2.舉辦交通安全教育有獎徵答。

                  3.配合學校日暨親師懇談會宣導。

                  4.日常生活中機會教育,指導遵守交通安全且養成習慣。

二、文字宣導:張貼「交通安全教育圖片、海報」宣導資料,加強親師生交通安全教育。

三、實施方式:

實施項目

實施要點

實施時間

主辦單位

備註

一、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1、新學年度初,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4人及執行秘書1人、委員11人。

2、定期召開委員會議擬訂各項計畫及實行細則。

9月

 

 

定期

學務處

 

 

學務處

 

二、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教學

1、參照教師手冊教學,編訂交通安全教育教學進度表。

2、各班利用綜合活動或晨間指導交通安全常識。

3、配合各科作聯絡教學。

4、舉辦交通安全有獎徵答。

九月

 

經常

 

經常

經常

學務處

 

導師

 

導師

學務處

 

三、擇項舉辦交通安全教育學藝競賽 

1、交通安全教育常識測驗。

2、舉辦交通安全教育學藝比賽

3、班級繪製交通安全海報。

六月

六月

學務處

學務處

 

四、編組學生通學路隊

 

1、按學生上下學路線編組路隊,填造路隊名冊。

2、遴選各班優秀學生擔任路隊長及副路隊長。

3、導師督導路隊以維護安全。

九月

 

九月

 

經常

生輔組

 

導師

 

導師

 

五、組織交通    糾察隊

1、選拔高年級具服務熱忱學生,組成交通服務隊,協助校門口交通維護工作。

2、每天實施交通服務隊訓練一次。

3、各值週導護負責督導與指揮交通服務隊執行工作。

4、隨時督導考核執行成效。

九月

 

 

經常

經常

 

經常

生輔組

 

 

生輔組

生輔組

 

生輔組

 

六、佈置交通安全教育教學環境

1、校內走廊佈置交通標誌。

2、文化走廊佈置交通安全教育圖片資料,並隨時更新。

3、校園佈置有關設備,供教學。

九月

經常

 

經常

總務處

生輔組

 

總務處

 

七、其他

1、搜集相關資料,以供補充教材。

2、各班作檢討反省。

3、出刊交通安全壁報、標語。

4、逐年充實交通安全教具及設備,供教學之需。

5、舉辦學藝競賽作品展覽。

經常

經常

十二月

五月

 

六月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伍、評鑑

    「交通安全教育」實施成效,於學期末併評鑑表、推薦表及佐證資料備查。

、預期效益

一、透過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促使學童對交通安全能養成尊重生命、知法守法、實踐力行的優良品行。

  二、期使學生能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國民素質。

  三、循序漸進瞭解交通安全內涵與精神,有效提昇全民生活素養。

陸、本計畫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總務主任:            校長: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101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名單

 

附件一

職    稱

 

姓  名

性別

職稱

工作職掌

主任委員

曾秀珠

校長

督導及總理各項事務

副主任委員

簡曉玲

學務主任

兼任總幹事

副主任委員

陳玉芳

教務主任

課程組組長

副主任委員

陳建樹

總務主任

設備組組長

副主任委員

陳怡君

輔導主任

親師組組長

委員

柯淑媛

教師兼生輔組長

兼任執行秘書

委員

簡沛俞

教師兼活動組長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蔡郁芬

家長會委員代表

親職講座聯絡及安排

委員

陳春容

家長會委員代表

親職講座聯絡及安排

委員

許杏安

一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曾馨慧

二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唐明

三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林雪美

四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陳滄德

五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林文雅

六年級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活動及課程推展

委員

左玉梅

知識科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環境佈置

委員

宋雨倫

藝能科學年代表

交通安全環境佈置

 

 

附件二

 

 

簽定目的

結合學校與警察力量,加強防制毒品與不良幫派勢力入侵校園,消弭校園暴力事件,共同維護校園安全,以協力營造「健康安全、溫馨祥和」之學習環境。

約定事項

一、協定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範圍:

舉凡北新國小請求新店分局或碧潭分駐(派出)所處理校園內發生學生霸凌恐嚇勒贖、集體鬥毆打架、吸毒行為、中輟生協尋,校外不良分子入侵校園破壞、騷擾、偷竊、販毒事件及幫派侵入校園發展組織暨其他兒童與少年保護事件等問題,均屬派員支援任務範圍。

二、協定維護校園安全支援項目:

(一)在校區附近廣設巡邏箱,加強巡邏查察。

(二)協助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淨化校園周邊安全空間,保護學生上下學安全。

(三)加強各級學校校慶、畢業典禮或其他校際活動期間之安全維護工作。

(四)加強校園安全宣導。

(五)協尋中輟學生,協助復學。

(六)積極偵辦毒品與不良幫派勢力侵入校園事件。

(七)加強蒐報幫派吸收學生不法事證,提報檢肅。

三、協調聯繫:

(一)協請每學期配合實施校園安全檢測與評估,強化校園安全軟、硬體設施,減少治安死角。

(二)協請規劃結合商家、愛心商店、警察服務聯絡站及交通崗等處所,建構安心走廊,共同維護學生上、放學安全。

(三)協請學務人員參與聯合巡查小組,查察青少年學生易聚集、滋事及不當出入之娛樂、休閒場所。

(四)協請學校教師、學輔人員配合校園訪查,瞭解學生藥物濫用情形與不良幫派組合在學校活動狀況。

(五)協請落實執行「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規定,提供毒品、黑道幫派侵入校園情資。

四、協定通報:

(一)查察發現學生違反毒品防制條例案件、參加不良幫派組織、民俗藝陣或其他偏差行為,密件通報學校加強輔導。

(二)清查校園周邊500公尺內色情、毒品交易、賭博電玩等不良(當)場所資料,密件通報提供學校,俾利學校學輔人員有效管制學生,避免涉足。

五、協定注意事項:

(一)對學校請求處理毒品、不良幫派勢力入侵校園、校園暴力或竊盜等危害校安事件,應立即、優先處理並確實保密,絕對禁止對外發布新聞或公布學校、學生資料與案情,以維護學生權益。

(二)基於尊重校園自主及自治之精神,於學校上課期間,警察人員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校園。惟為配合學校需求,定時或不定時進入校園,協助巡查有無不法,以防制校園暴力事件發生。於偵辦校園內之刑事案件時,應適時知會校方聯繫窗口人員(學務主任或生輔組),並由學務人員全程陪同處理,俾有效因應各項校園突發事件。

(三)警察人員進入校園穿著之服裝(警察制服或便服)與警用車輛,得視事件發生當時之需要,由雙方協商遵行之。

 

 

附件三

安全走廊--訂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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