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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終身學習之芻議

國民小學設置社區終身學習中心之芻議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育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臺北縣萬里鄉野柳國民小學校長曾秀珠

壹、前言

近年來,由於少子化現象,國小校園裡產生超額教師、學校廢併校,以及空間閒置等問題,教育部自2007年起公佈實施「教育部補助設置社區終身學習中心實施計畫」,藉由公立國中小學,推動活化校園閒置空間,建立社區學習據點,提供學習管道和機會,提升民眾適應現代生活。

歷年來,公立國民小學因為終身學習與社區教育的需求,經常要辦理許多非屬初等教育的活動,對象也非常廣泛與多元。例如:國民小學附設補習校學校、社會教育工作站,親職教育講座、父母成長團體,志工培訓課程;還有,這種短期學習班次,包括短期識字的成人基本教育班,以及近期的新移民、樂齡教育等學習班次等,成為學校教育之外的工作。

英國學者Vincent在1993年提出社區教育的國家改革模式,強調開放學校的資源給社區居民,鼓勵學校與社區居民的連結(蔡承家,2002);國內學者王政彥(1995)曾提出「學校是社區中重要的教育單位,也是推動社區成人教育不可少的場所。」,林明地(1996)亦曾提出學校與社區彼此相互關連的密切關係,顯示出學校是為推動社區教育終身學習的重要機構。

既然,國民小學因為具備普及率高數量多、各鄉鎮市平均分布、環境設備齊全、民眾信任度與人員素質高…等優勢條件,對於政府落實推動社區教育終身學習政策,在實施上比起其他民間機構更具可行性與實施成效。因此,本文提出「國民小學設置社區學習中心」的具體做法,提供做為未來政策規劃參考之依據。

貳、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理論與法令

關於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理論,本文引自蔡承家(2002)《學校型社區成人教育體制之建構:資源整合策略》,所提出三個層次理論,做為學校可以提供之教育功能,作為論述之參考。

一、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相關理論

(一)補充理論。源自於美國社會學者Parsons(1971)的功能論。學校辦理社會教育工作,乃在解決部分民眾缺乏教育的問題,以促進社會體系的整合、穩定及繼續進步。例如:國民中小學附設補校、成人基本教育班、新住民生活識字班等,對於未受教育或受教育不足者提供補充教育的機會。

(二)擴充理論。以Blumer(1951)的互動論(interactionism)為基本論點。Blumer的互動論強調社會中個人或組織間的互動行為,是動態的是可以不斷地修正和調整。例如:家庭教育、親職教育講座、志工培訓課程、社會教育課程等,促進學校與社會教育之間的互動交流,以擴充學校教育的功能。

(三)超越理論。以Illich(1970)的「反學校化」論(deschooling)為代表。Illich主張學校應改變傳統,加入一些新的做法,使學校與社會取得密切聯繫。例如:新移民教育、樂齡教育、代間教育等,讓所有想學習者,任何時間都能找到資源;想傳授知識技能者,都可以傳授給想學者;想提出問題者,都有機會「發聲」,符合個別學習需求。

由上述可知,學校在社會教育方面,同時扮演「補充、擴充、超越」的角色與功能,給予不足者提供補充教育的機會,促進學校與社區互動交流,並讓學習資源與方式多元化與自由化,啟發學習者健全發展,促進其成功的社會化。

二、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相關法令

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相關法令,包括國民教育法、國民教育施行細則、社會教育法、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補習教育法),以及各級學校辦理社會教育辦法,確立國民中小學辦理社會教育的任務,以下簡要介紹條文內容如下: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補習教育法)第四條:「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之。…」(371007)確認國民中小學對於未受教育民眾,提供國民補習教育的基本識字教育之功能。

社會教育法第九條:「各級學校得兼辦社會教育;其辦法由教育部定之。」(420924)、國民教育法第十五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配合地方需要,協助辦理社會教育,促進社區發展。」(680523)、國民教育施行細則第十五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協助辦理社會教育時,應依社會教育法第九條規定辦理。」(710707)則從基礎識字補償教育,擴充至社會教育範疇,促進社區的整體發展。

各級學校辦理社會教育辦法第四條:「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得依社會實際需要辦理左列社會教育工作:一、開放運動場所、集會場所及圖書閱覽室等供民眾使用。二、協助社區民眾舉辦各項體育及康樂活動。三、輔導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四、舉辦有益於改善社區民俗之活動。五、其他有關社會教育事項。(720622)」本辦法更條列學校開放場地、舉協辦活動、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等任務。

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相關法令,從基礎識字補償教育,以至於社會教育範疇,符應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相關理論:補充、擴充與超越教育的歷程,強調學校與社區更緊密的協調和合作,增進終身學習達成個人與社區的發展。

參、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現況

歷年來,相關法令規定國民中小學兼任社會教育的任務,尤其「各級學校辦理社會教育辦法」更明訂國民中小學包括開放學校場所、協助舉辦活動、輔導家庭教育、親職教育與有關社會教育等任務。近年來,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所委託的社會教育任務,可分為「開辦學習課程」與「設置學習中心」兩類。筆者以下就目前仍在辦理項目,列表(如表1)說明。

一、國民中小學開辦社會教育班

國民中小學開辦社會教育班別部分(如表1),包括已近20年成人基本教育班、親職教育講座(家長成長團體、工作坊)、志工初進階培訓、全民學習班(電腦、英日語班)、社區運動班,以及近年來如火如荼展開的新移民學習班次等,種類很多,不一而足。這些班次顯示教育當局推動教育工作,對國民中小學的委託,同時也說明了學校即便人力有限,也需要基於學校是社區中心的理念,從事社會教育服務工作。

這些班次不論是針對失學民眾、學校家長、學區志工、一般民眾、社區民眾,或是新移民等,著實達成降低不識字率、提昇家庭功能、強化志工能力、培養終身學習、帶動全民健康、促進生活適應等教育目的,對於全民基礎教育的提升,扮演重要的角色。

表1國民中小學開辦社會教育班別

學習班名稱/主要對象/主要目的/主要內容/主要經費來源/備註

成人基本教育班/失學民眾/降低不識字率/識字教育/教育部、教育局/

親職教育講座/學校家長/提昇家庭功能/親職教養/教育部、教育局/ 

志工培訓班/學區志工/強化志工能力/志工/教育局、社會局/ 

全民學習班/一般民眾/培養終身學習/語文、資訊等/教育部、教育局/ 

社區運動班/社區民眾/帶動全民健康/體育運動/教育部、教育局/ 

新移民課程/新移民/促進生活適應/生活適應等/教育部、教育局/

2010.12筆者自行整理。

二、國民中小學附設社會教育單位

除了上述短期課程外,教育當局設在學校還有為了降低不識字率的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推動全民學習隸屬於教育部社教館各鄉鎮市的社會教育工作站與成人(終身)教育資源中心。以及,近年來因應少子化現象,班級人數逐年下降,活化校園閒置空間,針對偏遠鄉鎮民眾、新移民與高齡者等族群,所設置的數位機會中心、新移民中心,與樂齡學習中心。

表2國民中小學附設社會教育單位--以臺北縣為例

學習單位名稱/主要對象/分布/主要經費來源/備註

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失學民眾/全縣約70所/縣市政府/

社會教育工作站(生活美學館)/社區民眾/各鄉鎮/教育部/目前已轉型

成人教育(終身學習)資源中心/國民中小學/1所/縣市政府/

數位機會中心/弱勢民眾/11處/教育部/偏遠鄉鎮

新移民學習中心(國際文教中心)/新移民/11處/教育部/各區中心

樂齡學習資源中心/高齡者/21處/教育部

2010.12筆者自行整理。

長期以來,不論是短期學習班次,或是設置設社區學習單位,國民中小學都被賦予兼負重要的使命與任務,然而在教育現場卻發現許多困境,包括學校教師、社區家長,甚至是教育當局的疑慮,造成推動社會教育成效落差。

肆、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優勢與挑戰

林明地(1996)曾提出「社區是學校輸入(學生)的來源」、「社區是學校教育過程的伙伴」、「社區是學校產出(畢業生)的接受者」、「學校是社區主要教育資源」、「學校是社區發展的主要動力」、「學校是社區文化堡壘」等六項,說明學校與社區彼此相互關連的密切關係,以及學校有其辦理社會教育的責任與義務。以下就國民中小學辦理社會教育的優勢與挑戰簡述說明:

一、國民中小學辦理社會教育的優勢

長期以來,國民中、小學推動社會教育的優勢:1.國民中小學各鄉鎮市數量多、普及率高,地點便利;2.國民中小學學制層級較低,給人親和力與信任度較高;3.國民中小學學生年齡較小,家長投入學校活動程度相對較高。4.親子共同參與學習活動,學生自能從小培養出終身學習的良好觀念。5.國民中小學現有人力與閒置的空間設備等,是最佳的、可用的對象。6.國民中小學教師具備教學專業,平均教育素質較為高,可以勝任各項教育工作。(尹一晶,1997;蔡承家,2002)是以學校會被賦予推廣終身學習的重任。

二、國民中小學辦理社會教育的挑戰

然而,國民中、小學在推動社會教育,倡導終身學習,也有其挑戰極待克服之處。

(一)觀念是最大的挑戰:「社教不屬於國教的思惟」充斥在校園裡,認為只要將本職本務做好,無暇或無須兼辦社教業務,執行成效大打折扣。

(二)實務亟須人力支援:「學校被賦予過多的任務」,各項教育議題:環保節能、性別平等、多元文化教育、海洋教育、防災教育等,還有學生家長、社區民眾、新移民、高齡者等各族群,導致「行政人員兼任過多職務」,承辦人經常更換,行政工作無法延續。

(三)環境設備安全維護:「校產與校園安全之疑慮」也是家長和教師共同的擔憂,人員進出頻繁,擔心學生受到影響,設備運用不當,也可能加速損壞,影響正規教育者的使用權益。

(四)專業知能尚待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具備有其兒童教學專業,對於「成人(繼續)教育」、「社會教育」領域,卻屬於「半專業」,因此,「學校人員社教專業不足」如需兼任或專任辦理,則需要再加以培訓,強化社會教育專業知能。

國民小學憑藉其人力、物力、環境等有利條件下,如何克服觀念、實務、環境、專業所面臨的挑戰,積極推動社區成人教育,發揮完成終身學習之理念,需要前瞻性的社教政策。

伍、國民中小學設置社區終身學習中心的具體策略

當前不論政府或民間,對於終身學習社會理念的落實,在觀念上或者是實際行動上,都需要尋有效的整合管道,逐步建構終身學習社會。基於學校在社區中的關鍵地位,學校無法置外於終身學習社會的責任,筆者大膽提出「國民中小學設置社區終身學習中心」建議其具體策略如下:

一、設置學習中心,倡導終身學習

政府如要倡導終身學習理念,全面落實推展社會教育,筆者建議在各國民中小學普設專責終身學習的執行單位「社區終身學習中心」,明令學校辦理社會教育的職責,並編列固定執行工作及經費,提供各學區內都有終身學習管道途徑,達到各村里「處處可學習」的目標。

二、調整組織職掌,職司中心業務

學校內專責終身學習的執行單位,需要專任人力來擔任。因此,在學校行政層級需要重新調整組織架構,研議工作執掌,實施組織再造,人力重新規劃,整合社教相關業務,讓學習中心有專人服務,執行社區成人教育終身學習的工作。

三、增制正式人力,專責執行工作

為避免增加學校成員的工作負荷,教育當局可順應目前少子化趨勢,持除了運用閒置空間設置社區學習中心,亦可將「超額教師」,轉任為「社區教師」,專責推動社區終身教育工作,以現有多餘的正式人力,開展社會教育的對象、範疇與功能。

四、培訓專業人才,發揮推展成效

進用社會教育專業人才是社區終身學習中心運作的關鍵,然而學校如因為人員調整之故,僅能以一般教師轉任,則需要加以培訓,或鼓勵其進修學分或學位,促使「社區教師」專業化,有助於達到學習中心設立的倡導終身學習的理念。

五、配套措施,發揮推展成效

對於環境設備的安全維護,則可從學生學員識別、教室空間區隔等方面著手;學校的設備則需透過共同討論,訂定使用、借用規則等配套措施,尋求最佳的經營管理模式。讓閒置空間再利用,發揮學校場地與財物的最大效益。

陸、結語—學校擔當社會教育機構大任

非洲有句著名的諺語如是說:『培育一個小孩,需要一個村莊的力量。』(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可見教育學生的重大責任,必須要靠家長、學校,以及社區民眾共同努力才能完成。我國國民中小學採行學區制,學校與社區之密切關係更形顯著。

誠如Thmas所預言:『到公元2000年,社區教育將會是創造社區共同目標和價值的重要角色。而除了學校以外,將沒有其它社會教育機構能擔此大任!』(DeLargy,1991;蔡承家,2002)筆者以為,這應是未來所有學校應具有的正確體認。

學校與社區的關係至為密切且交互影響。學校的一切教育措施,間接影響社區發展;社區是學校教育的重要背景因素,也影響學校教育實施甚鉅。因此,唯有體認學校對於社區終身學習的重要性,透過設置專責組織,増置並組織培訓專業人力,方能創造雙營的局面,同時,我國終身學習社會的理念方能具體落實推動。

參考文獻

王政彥(1995)。社區成人教育的理念與實踐。成人教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研究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文教育學院小型劇場。

林明地(1996)。學校與社區關係—從家長參與的理念談起。教育研究,51期,30-40。

林振春(1994)。學校與社區結合以建立社區文化。社會教育雙月刊,64期,20-24。

林振春(1996)。學校社區化與社區終身學習體系的建構。台灣教育,551期,24-30。

邱天助(1994)。推展社區學校教育落實終生教育。社教雙月刊,64期,14-19。

黃鴻文(1994)。社區與學校結合的模式。社會教育雙月刊,64期,25-29。

尹一晶(1995)。國民小學推動社區成人教育之策略。社會教育雙月刊,81期,29-35。

蔡承家(2002)。學校型社區成人教育體制之建構:資源整合策略。

Paul F.DeLargy(1991).Public School and Community Education.Handbook of Adult and Countinuing Education,28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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