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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秀珠校長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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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自己的價值(吳若權,Career就業情報)
一、增加「數量」價值:願意加倍努力。
二、建立「專業」價值:認真用功研讀相關資訊,並向前輩請教。
三、表現「態度」價值:態度比專業更重要。
四、展現「可見」價值:適當時機,展現自己。
五、彰顯「可用」價值:具體彰顯「無形」的價值。
價值被看見、被接受,甚至被感謝,最重要的是—符合對方所需。
我們必須創造別人可用的價值,而不是自私自利,或自吹自誇的價值。
我們學會的好處、發揮的長才,都必須轉化為別人的利益,價值才有真正恆久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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